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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相关法律知识: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复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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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相关法律知识: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复习指南

审计取证具体方法是指直接用于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审计取证具体方法应用于审计程序的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 一.检查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的审阅与复核。

审计人员在审阅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时,应注意其是否真实、合法。具体讲:原始凭证的审阅、记账凭证的审阅、账簿的审阅、报表的审阅、其他书面资料的审阅。 二.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通过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对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并进行适当抽查而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如果盘点日在结账日后的某一日进行,盘点的实存数应再通过调节技术将其调节至结账日的实存数,然后与结账日账存数核对,以证明账实是否相符。 其算式如下:

结账日存量=盘点日存量+结账日至盘点日发出量—结账日至盘点日收入量 例题:(2003)审计人员对存货的监盘结果可以证明存货: A.计价的正确性 B.所有权的归属 C.是否存在

D.是否毁损、短缺

E.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且前后各期一致 答案:CD 例题:(2005)下列关于监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监盘是指审计人员亲自盘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实物资产

B.监盘的目的是确定被审计单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C.监盘可以证实资产的所有权

D.监盘可以证实报表中资产的披露和分类是否正确 E.监盘不能验证资产的完整性 答案:BE 三.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 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实地察看而取 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四.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通过向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人进行书面或口 头询问而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查询常在运 用审阅、核对、复查等方法发现疑点和问题后加以运用。 函证是审计人员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函而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方法往往是发函 给被审计单位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有关 人,请求核实往来账目、财产和其他事项,借以补充通过审阅、核对、查询等审计方法 取得的不完整证据。 函证分为积极函证和消极函证。

积极函证要求收函单位对函询事项 无论与事实相符与否,都应给予复函。 消极函证只是在收函单位发现函询事项与事实不符时,才予以复函。 五.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中的数据进行重复计算或另行计算而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六.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而 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 常用的分析性复核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 例题:(2005)下列审计取证方法中。最适于实现总体合理性审计目标的是: A.检查 B.观察

C.计算 D.分析性复核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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