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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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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专业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合理评价专业带

头人的工作实绩,根据《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原则,注重专业建设与教学实绩,同时兼顾各专业特点,力求科学、规范。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师德修养、教学业务、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教研科研、学术交流等五个方面加以考核: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态度严谨,职业与学术道德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2、积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承担1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或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效果良好。

3、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制订专业发展规划,确立专业特色;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积极组织或参与本专业的实训室、基地建设,成绩突出。

4、积极参与本专业教研科研工作,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主持或参与(前三名)本专业省级课题1项,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独著论文2篇。

5、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 三、考核程序

1、专业带头人按照聘期内的工作业绩,从师德修养、教学业务、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教研科研、学术交流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填写《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表》(见附件1),并提供履行职责的实绩材料。

2、系(部、中心)进行初步考核,并签署意见。 3、教务科会同人事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专业带头人进行全面考核,拟定考核等级。

4、校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论为优秀者,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年度考核评优与职称职务晋升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附表:1.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2.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1:

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姓 名 学 历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出生年月 学 位 所在部门 职 称 专业带头人批准时间 工作总结 师德师风 考核情况 教学业务 考核情况 教研科研 考核情况 专业课程与 实训室建设 考核情况 学术交流 考核情况 系(部、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教务科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校长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附表2:

宛东中专学校专业带头人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最高分 基础分 考核指标内涵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 师德修养 10分 6分 获校级荣誉称号 受到处分 发生教学事故 指导青年教师 讲授示范课 指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 指导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奖 多媒体课件、教案等获得国家级奖励(排18分 名1/2/3/4/5) 多媒体课件、教案等获得省(部)级奖励(排名1/2/3/4/5) 多媒体课件、教案等获得校级奖励 计分 +4 +3 +2 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 +3 +2 +4/3/2 +3/2/1 +5/4/3 +4/3/2 +3 得分 教学业务 30分 教学质量不合格 -5 未承担教学任务与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 -5 论文 国家级特色专业/示范专业(排名 +10/8/6/5/4 1/2/3/4/5) 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 省级重点专业(排名1/2/3/4/5) 30分 18分 校级重点专业(排名1/2/3) 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1/2/3/4/5) 省级精品课程(排名1/2/3/4/5) 校级精品课程(排名1/2/3) 校级重点课程(排名1/2/3) +8/6/4/3/2 +6/4/2 +8/6/5/4/3 +6/4/3/2/1 +4/2/1 +4/2/1 国家级优秀实训室、基地、示范点(排名1/2/3/4/5) 省级优秀实训室、基地、示范点(排名1/2/3/4/5) 校级优秀实训室、基地、示范点(排名1/2/3) 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排名1/2/3/4/5) 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排名1/2/3/4/5) 主持校级教研科研项目 独著学术著作 +8/6/5/4/3 +6/4/3/2/1 4/2/1 +6/5/4/3/2 +5/4/3/2/1 +3 +8 教研科研 20分 合著学术著作(排名1/2/3/4/5) +6/5/4/3/2 在校定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献等国家级权+5 威刊物全文转载 在校定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复印资料、高校文科等权威刊物转载,+4 以及艺术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设计或创作) 在校定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艺术作品+3 12分 入选省(部)级展览(设计或创作) 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2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4/3 +3/2 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 +6/5/4/3/2 1/2/3/4/5) 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 +5/4/3/2/1 1/2/3/4/5) 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1/2/3) 未主持或参与省级课题 未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学术交流 10分 6分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举办省级学术讲座 举办校级学术/专业讲座

+3/2/1 -4 -4 +3 +2 +2 +1 注:

(1)达到师德修养、教学业务、专业课程与实训室建设、教研

科研、学术交流等五项考核内容的基本要求,即获得该项基础分。

(2)核心刊物的认定以学校公布的《校定期刊目录》为准。 (3)被考核者每一项目的得分,可累计加分。若累加分超过该

项最高分,得分按最高分计算。

(4)表中获奖等级按各类奖项的最高等级计(一、二、三、四

等奖),每降低一个等级,计分依次降低20%、40%、60%,以此类推,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5)被考核者的成果(含同一成果的不同等级)只能在计分中

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6)项目、论文、教材和获奖的署名单位为宛东中专学校。 (7)表中均指每一次/项/篇记分,所取得成果均须与本专业相关。

(8)总计100分,考核结果分档标准: 优秀≥80;合格≥60;不合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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