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核减的相关规定为: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一般免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