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下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区(市、县)_____路(街、巷)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楼附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m2(使用面积_____m2)的房屋及其_____等附属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月。租金按_____(月、季、年)_____结算,先付后用。
三、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明晰,无产权争议;不在建设拆迁公告范围内;能保证安全居住、使用;有关法律、法规未出租。
其它: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已经抵押权人同意;如系托管的房屋,已经托管的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出租。
如甲方上述保证不实,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延期修缮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得收回房屋,不得擅自提高房屋租金或终止合同。
四、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一)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爱护房屋设施,如果损害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二)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自行负责。
(三)正常合理使用房屋。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加设备时,应先征求甲方书面认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如因使用不当致使房屋或房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维修予以协助;乙方需对出租房屋另行装修的,相关装修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租赁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租赁合同期内,甲方要出售出租房屋的,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后,原合同对新的所有权继续有效。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也可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机构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