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皋镇中心完小2014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奖惩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调动和挖掘教师队伍潜力,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扎实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惩方案。
一、适用范围: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的成员应包括行政和各教研组组长及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可以由教代会选举产生),由校长担任组长。 三、教学奖惩实施的办法和程序
1、本方案主要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违规及不达标按条例扣分,获奖按教育教学业绩计分。
2、每学期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期末进行。 3、教育教学成绩量化积分办法:
期末奖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教师个人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考核得分用N表示):
N=班级平均分+班级及格率×100+班级优分率×100+常规工作得分—低分率×100。(注:每学期教学常规工作总分为100分,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时备、教、批、辅、改未达标者按每次每项扣5分累计;备、教、批、辅、改各项指标都达标者为满分100分。)
4、教育教学质量奖分配办法:
教育教学质量奖按量化积分进行分配,个人应得奖款=教师个人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考核得分×学校注资总额/全校教师积分之和。
5、名次奖:语、数学科科任教师在每学期期末全县统一检测及全镇统考统评排名中,第一名奖500、第二名奖400、第三名奖300元、第四名奖280元、第五名奖260元;教师在全镇统考统评排名中与上一学期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50元;非毕业班语数单科期末检测成绩在同级同类学校评比中获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科任教师500元、400元、300元;毕业班语数单科期末检测成绩在同类学校评比中获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奖科任教师800元、600元、500元;
6、非语、数教师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按语、数教师的教学质量奖的第二十名进行奖励。 8、教师综合素质奖
(1)辅导奖:辅导学生获省、市、县、镇各类比赛名次的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60、40元,若同时辅导同期多名学生获奖,只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辅导学生参加文艺汇演获奖按同等次奖项计奖。
(3)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荣获国家、省、市、县、镇、校级级一、二、三、优秀奖的分别奖200元、180元、160元、140元;180元、160元、140元、120元;160元、140元、120元、100元;140元、120元、100元、60元;100元、80元、60元、40元。 (4)教师荣获国家、省、市、县、镇校级教育类优秀论文、教案设计、课件评比、教具制作一、二、三、优秀奖的,学校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40元;80元、60元、40元、30元;60元、40元、30元、20元; 40元、30元、25元、20元;30元、25元、20元、15元。 (5)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方面文章的按国、省、市、县级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40元。
(6)参赛奖:教师参加部门、合法团体组织比赛获奖的,比照论文、教案、课件奖标准进行奖励。 四、其他方面
(1)学期末评优秀班主任4名、优秀教师4名、行政管理工作者1名,分别奖励80元。
(2)学校安排兼职的管理人员(实验室、图书室、两基室)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善各种资料每学期奖励100元。
(3)升旗、集会、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0元,请假的每次扣10元。 (4)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不扣,长病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一学期事假累计超出7天的,每超出一天扣20元。
(5)不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学校书刊、表册等资料的每次扣10元,限期不交者每份扣20元。
(6)被县效能办查处的,除扣除效能办扣除的奖励津贴外,另外扣除200元。 五、奖惩操作说明
1、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中每项奖励按最高名次奖,不重复奖,奖励分积分按每学期进行统计。其中注明有“不计入教师期末奖惩”的不作为期末奖惩进行统计。 2、违规处分细则由值日教师、值日行政负责检查、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扣分积分按每学期进行统计。
3、每人每期奖励积分和扣分积分对抵后(计算方法:奖励分积分-扣分积分=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所得教育教学业绩量化考核得分作为评优、评先、考核、晋升、聘任及学期期末奖励的依据。
4、奖励经费来源:由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注入。
5、教学常规工作管理办法参照《蓼皋镇中心完小2013至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教学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6、本方案中未提及的奖项,可参照本方案按相应级别给予奖励。 六、申诉与仲裁:
1、学期考核中,教师如对学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修订,教师会议通过,有奖项重复、冲突等现象按奖高不奖低的原则奖励,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教学奖惩方案修订领导小组。
3、本方案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蓼皋镇中心完小 201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