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四)结束语(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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