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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未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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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是怎么算的

1、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3、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二、什么是债务纠纷极端现象有哪些

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讨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包括:

1、暴力逼债、涉黑逃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

2、贷款人未按约定日期、数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利息。

三、约定借钱利息要注意的有哪些

约定借钱利息时应注意的地方有:

1、个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否则本金以实际借出的数额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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