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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来证明名誉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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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被判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需要提供证明来证明名誉已经恢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刑事行为人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害,应当在刑事责任之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受侵权人名誉权受到侵害所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要想证明名誉已经恢复,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但法律并未规定必须提供证明。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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