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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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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要求: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一方合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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