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丢失了的处理方式是销售方丢失了普通的记账联,到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去税局挂失后,若能取得购买方的联复印件,可以使用联复印件记账。
购货方丢失了普通的联,销货方在登报办理挂失后,可以把记账联复印件给购货方做账。其复印件上加盖纳税人的专用章。
普通,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普通等,俗称“一机多票”。
普通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专用完全一致,按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普通第二联(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普通,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普通的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切实做好新旧普通的衔接工作。要掌握情况,统筹布置,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顺利推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