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决定。
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
需要注意的一点,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可以向最高人民提出意见。最高人民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
一、死刑复核程序开庭吗
死刑复核程序不开庭。死刑复核不是审判程序或二审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对下级人民审判工作的检查监督,不是重新审判,不需要开庭。死刑复核是在被告人、公诉人没有要求上级重新审判的前提下,某些判决需要报请最高核准。最高行使的不是审判权,而是对下级判决的核准权。
二、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
死刑复核程序如下:
一、上报。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二、复核。最高人民对判决进行复核。
三、作出复核结果。复核结果包括予以核准执行死刑;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
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