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情形才释放
1、被刑事拘留后,可以释放的情形如下:
(1)、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批准的,当事人就会被释放,但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2)、刑事拘留后,经侦查终结,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后,就会立即释放;
(3)、人民审理案件后,作出无罪判决的,就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二、执行刑事拘留的一般程序
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机关,由机关负责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
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