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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想离婚,女方提出的离婚,需要退回彩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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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彩礼的情况:1.未登记结婚 2.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3.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需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男女双方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因此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二)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开始共同生活,若一方要求退还彩礼,则必须退还;(三)因一方在婚前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予以返还,但生活困难必须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无法维持的程度。《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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