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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来源:99网

以下四点区别:

概念不同:农转用(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的审批;土地征收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使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审批。

针对对象不同:农转用主要针对的是农用地;土地征收主要针对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变更对象不同:农转用,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征收,使土地所用权发生变更。

审批机构不同:

(1)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属于,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属于或者省级的,在审批农用地转用时,同时审批土地征收,不再另行办理土地征收审批。

(2)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都属于省级的,省级审批农用地转用时,同时审批土地征收。

(3)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属于省级,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属于的,先由省级审批农用地转用后,再报审批土地征收,省级审批农用地转用的文件作为审批土地征收的根据之一。

农转用适用情形有哪些?

用于非农建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的;

3、使用国有农用地;

4、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其他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_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_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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