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经程序,也就是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人民不得受理。2.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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