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不是要求必须实缴出资,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自行约定缴纳出资的期限。最长的认缴期限为二十年。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实缴,并进行验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条件:
1、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册资本怎么样交
注册资本适合最好。公司有限责任的优势在于:有限的责任去规避市场风险。当公司的注册资本过大的时候,公司股东需要负的责任可能远远大于该股东的承受范围,这样有限的责任就转化成了一种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的优势就不存在了。注册资本过小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正确的反映公司的财产规模。2014年3月1日以后,大部分的公司都实行认缴制,即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认缴制只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