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20__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科学、规范地安排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20__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2月21日报到注册。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校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
二、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
三、家校结合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校要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社会实践、家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控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理性、科学地选择校外教育培训,并借助近几年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对学生和家长作预警提示。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提醒,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关注其有无合法许可,注意核对培训范围、名称、地址和有效期等信息,索要、保存正规的缴费票据,并签订正式的培训协议。同时,各校要认真制定寒假期间的教师研修计划,并于放假后和开学前安排一周时间组织教师冬训活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十三届七次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针对全体教师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研讨活动,进行集体备课,制订课程、学科计划,组织各具特色的校本、师本研修和集团研修活动。
四、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放假之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勤俭节约、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水、防盗、防侵害、防踩踏、防冰冻、防煤气中毒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为重点的安全文明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水电、燃气、锅炉、危化品室等重要部位以及消防、防盗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安防措施到位。要加强校安工程管理,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学校在建工程要做好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