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注册名称在同一注册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不能同“字号”,也就是说:同一注册机关辖区内,个体户注册名称不可以重复。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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