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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他人犯罪的判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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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他人犯罪的判刑标准为:指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可能是共同正犯,即通过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行为人表现为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的实现。指使他人犯罪主要有教唆犯和胁从犯。故意唆使并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是教唆犯;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使他人犯罪的,如果是在胁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构成胁从犯,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是在教唆情况下实施的,教唆人构成教唆犯,依据其在教唆中的作用处罚。

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必须有教唆行为;

3、必须有教唆故意。

胁从犯的处罚原则如下: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

胁从犯有两个特征:

1、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

2、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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