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有力推动我2016年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培训制度,特拟定项目2016年度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教育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作业人员熟悉生产法律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基础。
--项目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
--项目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
--新进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实现率达到100%;
二、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从业人员。
三、教育培训内容
(一)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员工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警示、应急处置;
3、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知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重点:
1、一季度培训重点:生产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项目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灭火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2、二季度培训重点:生产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项目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知识,灭火器使用,防火防盗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3、三季度培训重点:生产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项目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夏季防洪防汛知识,灭火器使用和管理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等)。
4、四季度培训重点:生产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冬季防滑、防火防盗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五、培训周期及时间:
(一)日常安全教育
1、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组必须开展每天班前安全喊话,并每周进行一次的安全教育。
3、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特殊工种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还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项目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2、项目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3、 六、安全教育培训地点
4、 项目会议室、施工现场。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动,其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
知。
5、 六、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安全交待、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6、 七、工作要求
7、 (一)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开展实施情况。
8、 (二)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项目管理标准》(2016版《三个标准》)制定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
9、 (三)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2016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