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__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