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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