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通常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惯例进行判决(2个孩子的离婚类案件,判决不是绝对化的一人抚养一个,在离婚普遍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夫妻二人一人抚养一个是一个相对折中的处理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平衡离婚夫妻的心理,更易化解离婚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争议);在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将2个子女都判归一人抚养的情况也属正常。
3、判决抚养的时候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有2个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孩子大多是一人一个,如果夫妻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能够冷静沟通的话,也可以共同抚养孩子等。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通常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惯例进行判决(2个孩子的离婚类案件,判决不是绝对化的一人抚养一个,在离婚普遍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夫妻二人一人抚养一个是一个相对折中的处理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平衡离婚夫妻的心理,更易化解离婚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争议);在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将2个子女都判归一人抚养的情况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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