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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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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庭审结束后,在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所以是可以提出补充意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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