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2、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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