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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电费通告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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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各教职工住户、食堂、商业点:

  根据滁发改收费〔20xx〕424号文件,自20xx年1月1日起,市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征的水资源费,由原每立方米0.0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12元。本月起,我校水费由现行每立方米2.43元调整为2.49元/m。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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