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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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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划分依据及对不服评定的处理

本文介绍了残疾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日常生活能力、活动能力、工作能力和社交能力的受限程度。对于不满意评定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在15天内向上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机关应在30天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法律分析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结语

根据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级别的伤残划分依据了日常生活能力、活动能力、工作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受限程度。如果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公正和客观的评定结果,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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