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现已开放。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及配套支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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