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
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
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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