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管制到底啥意思?拘役管制到底啥意思管制拘役都属于我国《刑法》的主刑。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三十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机关执行。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2、拘役是指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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