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本人就业登记的地方自愿参加,只需要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
(一)本省户籍;
(二)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
(三)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本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登记地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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