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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效益不好的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来源:99网


劳动合同解除后,维权方式有:1.协商处理,签署离职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2.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调解或举报;3.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4.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诉讼。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企业效益不好是否可以成为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企业效益不好可以成为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但是否合法还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来判断。根据劳动法,雇主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可以解雇员工,而企业效益不好可能被视为合理的解雇理由。然而,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则取决于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法可能规定了员工在被辞退时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权利,但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不允许。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劳动法来确定。建议员工在面临辞退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权方式有多种选择。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并签署相关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此外,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举报、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提起诉讼。企业效益不好可以作为合法辞退员工的理由,但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判断。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取决于当地劳动法规定。建议员工在面临辞退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以获取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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