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利用强势地位,通过多种手段抽逃注册资金,包括抽走货币出资、关联交易、非货币资产抽走、虚增利润等,违反公司法规定。同时,通过回购股权、提供抵押担保等方式变相抽回出资。
法律分析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7、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拓展延伸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与惩罚措施是什么?
抽逃出资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资金违法转移、隐匿或逃避监管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抽逃出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一般来说,涉及抽逃出资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如贪污、受贿、洗钱等,相关责任和惩罚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针对抽逃出资行为,法律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和行政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
结语
抽逃出资是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资金违法转移、隐匿或逃避监管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涉及抽逃出资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贪污、受贿、洗钱等,相关责任和惩罚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法律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和行政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