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小承包商有责任吗?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小承包商有责任吗?

来源:99网


这个要根据工地当时具体发生事故的情形,以及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来确定施工员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该人员的死亡是由于其他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造成的,则施工人员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在总承包没有资质的情况下,纯承接的项目非法转包给我,然后在施工现场出现,然后在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如何划分这个责任?

法律分析:看事先有协议。工程发生事故谁负主要责任,需要根据事故情况、性质与严重程度依法确定、依法处理,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你好。如果总承包商没有资质,纯粹承接的项目非法分包给我,然后在施工现场出现死亡事故。如何划分这个责任?

法律分析:施工意外死亡谁负责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如果受害人自身无责任,被认定为工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工头以及单位等承担主要责任,且其近家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但是如果是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包工头等承担次要责任。无论是那种都要确认好责任大小,以此确认赔偿的金额,并签订赔偿协议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施工现场的高空坠物施工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整个建筑物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自身周边环境起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工地坠物致人损害建筑物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施工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整个建筑物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自身周边环境起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工地坠物致人损害建筑物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我在施工现场和承包商一起工作,但是我和施工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公司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我们能去公司吗?

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的应对如下:(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李世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