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简单规定需多少村民同意,而是规定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而村民会议是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参加,到会人数过半即通过。而村民代表会议则是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即可召开,过半数即通过。估算来说,最低四分之一的村民同意就可以出租集体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3种观点: 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可以出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租用的,应当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合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1、协商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2、审查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1)、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2)、项目审查: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证金和土地复耕保证金制度。3、订立合同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发包方或中介组织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订立合同。除代耕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都应签订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化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违约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集体土地流转是必须要获得当地村民的同意才可以实施,一般只要达到三分之二,那么就算是达到了流转的目的,但进行流转同样需要支付一笔流转的费用,因此,这就需要与村民进行协商,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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