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加(契税完税凭证),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五、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增加网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工作人员倾斜。要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业务网点优势,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
第1种观点: 青岛市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个人与单位各缴存6%的基数和单位额外缴存2%的基数组成,共计14%。其中,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不超过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青岛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个人和单位各缴存6%的基数和单位额外缴存2%的基数,共计14%。其中,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青岛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例如,2018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发布通知称,根据需要,将从当年5月1日起开始,单位缴存比例由之前的7%上调至8%。个人缴存比例则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缴存义务的,需要按照规定依法加倍缴存,同时还需要承担滞纳金、罚款等后果。因此,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都要严格遵守公积金缴存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青岛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哪些?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和单位各缴存6%的基数,以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而单位额外缴存的2%的基数,则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青岛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4%,具体实施以当地有关规定为准。在缴存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积金缴存合规,并且及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了解自身权益和缴存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拖欠住房公积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3种观点: 公积金比例一般都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之间,具体如下:1、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9000最低240。按照一定公式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但是公积金一般按照各个公司的规定不同而不同,缴纳公积金一般要确定两个数据,一是缴存基数,另一个是缴存比例。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不能低于公司比例。但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有严格规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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