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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申请书中要求载明的事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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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补偿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补偿协议应约定补偿方式,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明确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交换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4、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约定;5、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房屋的,应当约定停产损失;6、对搬迁期限、过渡期限、过渡期限、纠纷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补偿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补偿协议应约定补偿方式,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明确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交换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4、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约定;5、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房屋的,应当约定停产损失;6、对搬迁期限、过渡期限、过渡期限、纠纷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伤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要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必须要按照要求递交一份书面的申请书。一、国家赔偿申请书必须载明的事项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三、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几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据此,我国国家赔偿时效包括以下内容:1、时效期间一律为两年。2、国家赔偿时效期间不是从受害人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计算。这是国家赔偿制度在时效起算方面的特色。3、国家赔偿中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事实根据主要是指有关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的根据,包括所证明损害的程度和范围的根据,有关损害事实系致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造成的根据等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国家赔偿书》第12条专门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⑶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 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 赔偿义务机关 记入笔录。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如果要求金钱赔偿,应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要求恢复原状,应写明恢复原状的内容和程度。此外,如果造成名誉权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事实根据主要是指有关损害事实客观存在的根据,包括所证明损害的程度和范围的根据,有关损害事实系致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造成的根据,等等。这里的理由主要是请求赔偿机关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的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理由。对于那些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又难以找到代书人拟写申请书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的接待人员记录其口头申请的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在作笔录时,应当准确反映申请人的意见和要求,主动问清有关事实和理由,笔录内容应当向申请人宣读,如有错误,申请人有权要求修改,如有不足可以补充。然后由申请人签字。最后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年、月、日。申请书的时间应当是提出申请的时间,而不是拟写时的时间,以便计算法定期间的起算日。法律客观:《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

第3种观点: 赔偿请求人向海关侦查走私犯罪机构要求刑事赔偿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递交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明具体的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所依据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   赔偿请求人向海关侦查走私犯罪机构要求刑事赔偿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递交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明具体的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所依据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赔偿申请书,但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画押;赔偿请求人也可以直接到赔偿义务机关口头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根据请求人的口头陈述制作《刑事赔偿口头申请记录》,并当场交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画押确认。  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受害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行使请求权时,还应载明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并提供受害人死亡的证明以及赔偿请求人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受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是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要求赔偿的,还应当载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承受受害利的事实和原因,并提供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证明,以及承受其权利的证明。  (2)赔偿义务机关。即应当写明是向哪一个缉私局或者缉私分局要求赔偿。  (3)请求海关刑事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主要包括违法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害事实产生的情况、范围,损害事实和违法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并应附有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的,例如:证明人身伤害的医院证明书、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书,医疗费收据等。  (4)具体的赔偿要求。包括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求返还的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内容,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履行期限等。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比如:某甲没有走私犯罪事实也没有走私犯罪的重大嫌疑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被刑讯逼供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其在银行的存款被冻结,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被扣押,其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受到了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返还被扣押的财物,要求对其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的侵害支付赔偿金。  (5)请求损害赔偿的具体时间,也就是提交赔偿申请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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