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复读,职业高中的培养计划也很全面。法律依据:《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 1.教学计划要明确、具体地规定本专业、工种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要重视德育,把德育放到学校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各科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又要使学生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学好文化科学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3.处理好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关系。职业高级中学以专业教育为主,着重职业技能的训练,同时也要根据专业需要学习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政治课和文化课、专业课、实习的课时比例,工农医类一般为334,文科类一般为433,某些要求技能较强的专业、工种一般为2.52.55。根据专业、工种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具体比例可适当灵活。 4.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除根据专业需要学好必要的文化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外,特别要重视实验、实习、生产劳动等环节的实践性教学,把教学、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广或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制订教学计划应体现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原则。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同一专业、工种的课程设置及要求、课时安排和总学时,应基本一致,也允许学校做适当调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少省份都有规定,公办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不允许招收复读生,但对于私立高中是没有规定的,因此想要复读还是可以的,但想要复读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要面临第二年考试难度加大的风险。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曾发文对公办高中办复读班的问题有过明确禁令。近年来各地陆续发文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贵州、四川、云南、黑龙江等省份已经明确了严禁公办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招收复读生。但到目前为止,各省份都没有明确出台往届高考生不能复读的规定。如果因为失利没有考好的话,可以选办学校复读。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高考复读生在参加高考和录取的过程中不得出现高考减分录取的情况,对待高考复读生的录取要和普通的应届毕业生一样,在对待少数民族高考复读生的上,同样存在加分,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高考复读考生。所以不管是复读生还是应届生,面对高考还是一样的,如果想要复读,不必担心国家的问题,但是复读毕竟是耗费精力和体力的,如果高考没有太大的失利,能当年上大学就当年升大学,因为高考每难度是不确定的。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 号) 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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