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刑罚的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量刑,指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犯罪以后,根据有罪必罚的原则,一般都须判处刑罚。但在我国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且,我国刑法中还有免除处罚的规定,对于具有某种情节的犯罪人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因此,决定是否判处刑罚是量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选择刑种以后,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刑种没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裁量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量刑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量刑是人民的一种审判活动。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量刑权;2、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即被依法确定有罪的人,只有对犯罪分子才能决定是否适用刑罚、适用何种刑罚;3、量刑以定罪为前提,只有先确定有罪,然后才能决定是否以及如何量刑;4、量刑的任务。综上所述,所谓量刑均衡,实即科学量刑,或称正确量刑,也就是指人民审判人员根据犯罪行为人行为责任的大小,衡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内,判处轻重适度的刑罚,避免畸轻畸重,实现罪责刑的相适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也就是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同时也要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根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3种观点: 刑罚的裁量有以下:1、刑罚裁量情节,简称量刑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作为决定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的各种事实情况。刑罚裁量情节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两类;2、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情节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3、酌定情节,是指刑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经验,在量刑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4)犯罪对象;(5)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6)犯罪后的态度。刑法裁量的内容包括:1、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2、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指人民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刑法的目的:1、刑罚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2、刑罚目的是贯穿于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3、刑罚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4、刑罚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罚的阶级性。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罚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综上所述,量刑的主体是人民。量刑时人民根据犯罪分子罪行大小和刑事责任轻重,决定对其是否适用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的决定权只能归属于人民,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刑罚裁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1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不同情形,强奸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情节恶劣、多人参与、在公共场所当众、二人以上轮奸或致使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犯罪行为将从重处罚。法律分析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3、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拓展延伸强奸罪刑罚裁量准则的适用范围和变化趋势强奸罪刑罚裁量准则的适用范围和变化趋势是指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的刑罚量刑和裁量权的规定和指导。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变迁,强奸罪刑罚裁量准则也在不断变化。变化趋势主要体现在对强奸罪的认定标准、犯罪情节的评估、被害益的保护等方面。近年来,对于强奸罪的刑罚裁量准则趋向更加严厉,对于严重犯罪情节和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有更明确的界定和惩罚力度。同时,也更加注重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加大对性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些变化旨在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不同情形,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或死刑不等。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多人参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二人以上轮奸、或者造成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近年来,强奸罪刑罚裁量准则趋向更加严厉,更明确界定严重犯罪情节和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并注重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旨在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强奸罪量刑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3种观点: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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