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账面价值与注册资本并不是一样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而注册资本是在 公司设立 时股东的投资资金。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 营业执照 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科目在总账里的期末余额。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备抵(坏账准备)以后的差额,也是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引申:比如说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以后的净额。在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两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注意: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来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法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余额,那么肯定会产生坏账,所以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第2种观点: 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科目在总账里的期末余额。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备抵(坏账准备)以后的差额,也是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引申:比如说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以后的净额。在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两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注意: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来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法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余额,那么肯定会产生坏账,所以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第3种观点: 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科目在总账里的期末余额。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备抵(坏账准备)以后的差额,也是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引申:比如说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以后的净额。在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两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注意: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来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法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余额,那么肯定会产生坏账,所以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第1种观点: 一、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科目在总账里的期末余额。2、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备抵(坏账准备)以后的差额,也是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3、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引申:比如说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以后的净额。4、在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两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注意: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来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法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余额,那么肯定会产生坏账,所以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二、账面余额和摊余成本的区别一、定义不同:1.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余额,可以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2.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此处指同期市场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二、性质不同:1.账面余额:账面价值都是减去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账面余额都是各自账户结余的金额。是账面上实际存在的金额,会计报表上的原值。2.摊余成本: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摊余成本等于初始确认金额减去已偿还的本金,减去累计摊销额,减去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指的是应收账款科目在总账里的期末余额。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备抵(坏账准备)以后的差额,也是应收账款的账面净额。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引申:比如说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存货的账面价值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以后的净额。在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两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注意: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备抵法核算来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转销法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小于账面余额,那么肯定会产生坏账,所以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的出现也成为了企业在扩大市场与不断竞争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一、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如何计算账面余额,是指某一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借方余额+预收账款借方余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二、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注意: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周转期(天数)=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60/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一定期间内公司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用时间表示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称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它表示公司从获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变成现金所需要的时间。三、应收账款的功能有哪些应收账款的功能就是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一下方面:1、扩大销售,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赊销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赊销实际上是向顾客提供了两项交易:向顾客销售产品以及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向顾客提供资金。在银根紧缩、市场疲软、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赊销具有比较明显的促销作用,对企业销售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2、减少库存,降低存货风险和管理开支。企业持有产成品存货,要追加管理费、仓储费和保险费等支出;相反,企业持有应收账款,则无需上述支出。因此,当企业产成品存货较多时,一般都可采用较为优惠的信用条件进行赊销,把存货转化为应收账款,减少产成品存货,节约相关的开支。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核算方式的改变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2种观点: 存货变现净值确定的具体应用有什么要求(一)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且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等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的,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二)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三)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该合同为亏损合同,还应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四)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五)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核算方式的改变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1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概念、计算公式和防范应收账款风险的方法。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越短,说明企业收回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资金周转能力越强。周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短。企业应该尽量缩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防范应收账款风险的方法包括提高认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法律分析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用来衡量一个企业在一年内应收账款的收回效率的指标,它表示应收账款从发生到收回所需的时间。周转天数越短,说明企业收回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也就是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越强。因此,企业应该尽量缩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应收账款的周转次数越多,则周转天数越短;周转次数越少,则周转天数越长。周转天数越少,说明应收账款变现的速度越快,资金被外单位占用的时间越短,管理工作的效率越高。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周转率的计算公式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公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0天/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日销售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计算公式:应收帐款周转率=当期销售净收入÷(期初应收帐款余额+期末应收帐款余额)÷2当期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帐款周转率。三、如何防范应收账款的风险(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成为企业破产最常见的原因,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银行商业化运作的逐步到位,这种趋势必将进一步发展。不良应收账款不仅能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且会危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企业要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科学认识,把不良应收账款控制到最低水平。(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1、是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即具备什么样条件的建设单位才能达到可以垫资的信用标准和条件。2、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付款方式、归还办法、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3、是要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并作为经济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和业绩及离任审计的考核指标。五是要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制度,分析应收账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结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收回效率的指标,周转天数越短,说明企业资金周转能力越强。企业应尽量缩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周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短,说明应收账款变现速度越快,资金被外单位占用的时间越短,管理效率越高。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0天/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日销售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防范应收账款风险的方法包括提高认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以及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当期发生的,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收入总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以上就是收入总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3种观点: 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率并不一定是异常现象,可能是由于企业经营策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但也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率并不一定是异常现象。可能是由于企业经营策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例如:经营策略:企业可能通过延长账期、提高信用额度等方式来促进销售,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销售收入增长率;市场环境:在经济下行周期或者行业竞争激烈时,企业可能会面临客户违约、坏账等问题,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销售收入增长率。但也有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例如,企业可能通过虚构销售、虚构应收账款等方式来提高财务指标,从而欺骗投资者或者获得银行贷款。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于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查和分析,并结合市场环境、经营策略等因素进行判断。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造假?防范企业财务造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加强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监管和审查,提高监管力度;提高公众意识:提高公众对于企业财务造假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完善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于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率并不一定是异常现象,需要结合市场环境、经营策略等因素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加强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查和分析,并防范可能存在的财务造假等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将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项目予以适当的排列编制而成。它表明权益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账、分类账、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为会计上相当重要的财务报表,最重要功用在于表现企业体的经营状况。就程序言,资产负债表为簿记记帐程序的末端,是集合了登录分录、过帐及试算调整后的最后结果与报表。就性质言,资产负债表则是表现企业体或公司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的对比关系,确切反应公司营运状况。就报表基本组成而言,资产负债表主要包含了报表左边算式的资产部分,与右边算式的负债与股东权益部分。而作业前端,如果完全依照会计原则记载,并经由正确的分录或转帐试算过程后,必然会使资产负债表的左右边算式的总金额完全相同。而这个算式终其言就是资产金额总计=负债金额合计+股东权益金额合计。法律客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九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将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项目予以适当的排列编制而成。它表明权益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账、分类账、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为会计上相当重要的财务报表,最重要功用在于表现企业体的经营状况。就程序言,资产负债表为簿记记帐程序的末端,是集合了登录分录、过帐及试算调整后的最后结果与报表。就性质言,资产负债表则是表现企业体或公司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的对比关系,确切反应公司营运状况。就报表基本组成而言,资产负债表主要包含了报表左边算式的资产部分,与右边算式的负债与股东权益部分。而作业前端,如果完全依照会计原则记载,并经由正确的分录或转帐试算过程后,必然会使资产负债表的左右边算式的总金额完全相同。而这个算式终其言就是资产金额总计=负债金额合计+股东权益金额合计。法律客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九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应收账款的出现也成为了企业在扩大市场与不断竞争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一、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如何计算账面余额,是指某一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借方余额+预收账款借方余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二、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注意: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周转期(天数)=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60/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一定期间内公司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用时间表示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称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它表示公司从获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变成现金所需要的时间。三、应收账款的功能有哪些应收账款的功能就是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一下方面:1、扩大销售,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赊销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赊销实际上是向顾客提供了两项交易:向顾客销售产品以及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向顾客提供资金。在银根紧缩、市场疲软、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赊销具有比较明显的促销作用,对企业销售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2、减少库存,降低存货风险和管理开支。企业持有产成品存货,要追加管理费、仓储费和保险费等支出;相反,企业持有应收账款,则无需上述支出。因此,当企业产成品存货较多时,一般都可采用较为优惠的信用条件进行赊销,把存货转化为应收账款,减少产成品存货,节约相关的开支。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资产收购是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而企业合并是一场企业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交易。资产收购是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交易的双方都是企业。而企业合并是一场企业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交易,即合并方企业与被合并方企业的股东之间就被合并企业进行的一场交易。因此,相对于企业合并而言,资产收购不涉及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或者法律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可以避免被收购方向收购方转嫁债务。在资产收购中,只要购买方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被收购方的任何债务。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因出卖方债务不如实告知或者发生或有债务带来的债务风险。企业合并通常是购买方取得了对被购买方或其业务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按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要求合并被购买企业或业务,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而资产收购简单来说就是购买方从被购买方购买未形成业务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或者资产与负债的组合(即净资产),例如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厂房和机 器设备。被收购的资产如果是单项资产会按照购买成本直接计人购买方的财务报表;如果是多项资产(和负债)则需要将 购买成本在各项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之后计人购买方的财务报表,分配的基础是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因此,资产收购不会在购买方财务报表 中形成商誉。判断一项收购属于企业合并还是资产收购,重要的不在于法律形式是买公司还是买资产,而在于对交易经济实质的判断,关键在于并购对象是否构成业务。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未经中国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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